彭真:从“喊万岁”到“读宪法”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7版(历史记忆)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曾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兼北京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李雪峰回忆,在1966年4月“第二杭州会议”(亦称“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作为国家领导入之一的彭真受到点名批判。会后,由他与宋任穷将彭“押送”回京。不久,中共中央就正式通知由他接替彭真的工作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在5月11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彭真已经知道是我接他的工作,他交待我去后应注意的事。他站在那里俯身对我说:‘你去了之后……’刚开始讲,听见有人在后面拿着什么材料念。彭真一听就火了,态度激昂,回过身朝着后面大声说:‘谁是第一个喊叫万岁的!’证明历史上是他先喊主席万岁的。”
历史证明,这第一声“万岁”的意义实在非同小可,表明了中共党风“政治文化”的某种变化抑或某种新型“政治文化”的产生。此后,“万岁”在不短的时间内曾是“全党”“全军”乃至“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个中原因,肯定非常复杂深刻。
“文革”十年浩劫,彭真备受迫害,终于在“文革”后平反复出,走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这一重要岗位。
一位曾经在全国人大工作过的工作人员回忆说,他曾多次参加彭真委员长主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彭真在每一次讲话的开场白都要郑重其事地翻开《宪法》,抑扬顿挫地宣读第5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那铿锵的声音,试图给与会者以法律至高无上的信念和信心,然后才开始他的各种切中时弊的宏论。”
1979年6月,彭真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兼任新成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77岁的彭真夜以继日地致力于立法,3个多月就主持制定了1949年以来的第一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七部重要法律,结束了一个“泱泱大国”成立30年竟然没有刑法的历史。1983年6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彭真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领导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宪法、国家机构、民事、刑事、诉讼程序、经济、涉外等方面的基本的重要法律,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从彭真强调自己第一个:“喊万岁”,到每次讲话的“开场白”都认认真真宣读宪法,这的确是中国政治生活、政治观念、政治文化发生巨大变化的象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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