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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为棚户区改造开通绿色通道

日期:2012.11.1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马立清 闫靓)

市法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逄某诉建设部门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上诉案件中,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使棚户区改造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时近初冬,气温下降,183户已搬迁居民无法按时回迁,多次集体到市、区两级政府上访。为使案件顺利审结,并保障183户居民及早回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对该案件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开庭传票,当日移送,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启动承办人、庭长、院长调解的行政审判三级调解机制,并对逄某及拆迁单位做了大量说服和教育工作,提高了办案效率,保障了拆迁安置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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