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法院“阳光救助”温暖群众
日期:2013.10.3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3平安白山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马文魁刘珊)为确保让贫困群众“打得起官司”,江源区法院大力实施司法救助制度,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救助范围,让更多的“弱势当事人”享受到最及时、最温暖的司法救济。今年以来,该院共救助66起案件的69名困难群众,共缓、减、免诉讼费22.6万元。
该院特别对下岗职工追索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劳保费用,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当事人确实无力缴纳诉讼费的案件一律予以缓交,并优先安排审理和执行;对农村孤寡老人、残疾人、享受农村五保户、交通事故受害人等10余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救助措施,并多方筹措资金设立困难救助基金,确保不让群众因贫困而“伸冤无门”,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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