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民告官”试行异地审理
日期:2013.03.30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4版(国内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新华社济南3月27日电(记者娄辰)
为避开各种地方干扰、确保司法公正,山东将试点行政案件审判异地审理。一个县的“民告官”案件,将会到其他县进行审理。
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山东省将选择1-2个中级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试点中级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确定2-3个基层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管辖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不宜审理的本地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可以将原由其管辖的部分或者全部案件交由其他集中管辖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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