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检察院多举措应对新刑诉法实施
日期:2013.03.2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美丽白山)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孙冰清付强)2013年以来,抚松县检察院公诉科积极应对新刑诉法给公诉工作带来的挑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应对能力,为新刑诉法实施做好准备。
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机制,建立未成年人监护人参与讯问制度,办案人和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建立公诉环节提供法律援助制度,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制度,将社会调查结果作为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依据和量刑建议的参考内容。
该院公诉科积极开展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推动侦查机关规范取证行为,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书面告知其有权提供侦查机关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况,并对其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进行合理排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非法取证问题,要求侦查人员或相关人员做出合理解释,以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切实做好刑事和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减少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对符合和解条件的案件,力促双方达成协议,依法从轻处理或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意见,已有6起案件成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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