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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进新房过大年

日期:2012.01.3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 (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 李净芳 孙华

春节前夕,浑江区大街小巷张灯结彩,到处是喜气洋洋购买年货的人,笔者在通沟街道采访时遇到了正在打扫房子的李春花大娘,她高兴地说:“政府分给我廉租房了,今年我们一家人可以在新楼房里过大年了。”

李大娘热情地把我们让进屋,讲起了她的故事。今年74岁的李大娘和老伴、儿子、儿媳及孙女原住在郊区的一个小平房里,儿子在二十多岁时得了精神分裂,一直靠药物维持病情,用大娘的话说,过年不吃饺子也得吃药,儿媳妇又是聋哑人,一家5口生活拮据,在市里住楼房的事,以前他们想都不敢想。去年,听说政府给分廉租房,李大娘一家就报了名,抽房号那天,他们高兴得一宿没睡,期待着快点搬入新居。现在真的搬进楼房了,一家人高兴得合不扰嘴。俗话说:“二十五,扫尘土。”收拾房子也是过年的大事。李大娘说:“往年这个时候我就得扫上两天,烧煤的炉子,熏得屋子黑黢黢的。这分的廉租房还给装修了,我们简单收拾一下,就亮堂堂的。原来住平房,在屋里都得穿棉袄,现在穿线衣都得常开窗户,我祖上也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感谢党,感谢政府……”大娘的孙女在外地上大学,马上就要回来了,她已经知道了新家的地址,知道要在新楼房里过新年,特别开心。

浑江区今年像李大娘这样搬进廉租房的共有270户,浑江区为了保证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现公正、公平、公开,采取一系列办法实行阳光分配。

区委、区政府按照《浑江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按份共有产权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浑江区第二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条件,在全区8个街道,由符合条件的保障户申请,社区、街道和民政部门初审上报后,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按分配条件进行了筛选。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医学专家鉴定小组的专家,深入到“筛选户”家中实地调查,组织需要复查的重病、重残人员到区医院进行了复检,并出具了鉴定结果,又分别到社保局、产权处、低保中心等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还与街道开会进行确认,确定了270户为浑江区第二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并在“长白山日报”、“今日浑江”栏目、“浑江区政府网站”、街道和社区进行全额预公示,为了进一步达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目的,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又于2011年12月10日,召开了浑江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听证会。

经过这一系列努力,270个贫困家庭在春节前领到新房钥匙,浑江区廉租房分配实现了“零举报、无上访”的目标,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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