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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顺利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日期:2013.11.0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1公安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淼)10月31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刘守春带领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江源区孙家堡子镇对市公安局2013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并研究落实201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

2013年市委、市政府确定市公安局年内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为2000万元。为完成2013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市公安局精心研究,认真谋划,发动民警积极踊跃进行招商,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经与浑江区开发区、江源区等部门联系、洽谈后,市公安局确定江源区阳光富苑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江源商贸中心建设为市公安局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桦甸市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江源区孙家堡子购物中心及其周边,建设规模占地2.1359万平方米,规划建设面积3.0116万平方米。其中,商贸中心1.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预计两年建成。

考察期间,投资方代表在介绍了该项目的总体规划、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情况后,刘守春指出,招商引资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市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在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积极帮助解决相关事项,全力扶持项目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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