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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公安局开展刑事案件短信回访

日期:2014.07.1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

(张景芬尤晨光)

今年以来,长白县公安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本岗,贴近实际,针对群众报警后对刑事案件中的立案与破案、侦查与办理等环节的特别关注和期盼,推行刑事案件短信回访,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短信回访的实行,主要是对群众报警的每一起未破的刑事案件和正在侦办还没有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在不涉密的情形下,对群众实行短信告知,使受害群众对案件的情况知根知底,化解猜三想四、盲目推断、有人办事、无人不办的社会矛盾,同时保障了当事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大大提升了执法质量,增进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更加深厚,警民关系更加和谐,队伍形象更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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