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琳律师刑法系列案例解析
日期:2014.07.1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8版:博览天下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宋某在某商场经营一x品牌化妆品专柜,为了节约成本获取更大利润,宋某从外地购进一批假冒x品牌的化妆品,短短几月,销售金额达到了12万。用过的顾客出现不适,将宋某举报,有关机关调查发现宋某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归案。
宋某的家人咨询律师宋某行为构成何罪,如何定罪处罚?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金额属于数额较大,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吉林开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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